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第六批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新湖街道现对第六批(第一轮)安置房选房顺序名单进行公示:
一、第一次序:2019年10月31日(含当日)及以前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二、第二次序:2019年11月1日(含当日)—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含石介头土地整备项目未分配首套安置房被安置人),以及石介头土地整备项目已分配首套安置房被安置人(仅能选择羌下松园居的安置房);
三、第三次序:2020年9月1日(含当日)—2021年2月28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四、第四次序:2021年3月1日(含当日)—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五、第五次序:2022年1月1日(含当日)—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六、第六次序:2023年1月1日(含当日)—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七、第七次序:2024年1月1日(含当日)—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第六批(第一轮)安置房选房由全区统筹,按照以上次序组织开展现场选房,根据新湖街道被安置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结合第六批(第一轮)被安置人信息登记以及安置房申报情况,新湖街道涉及第六批(第一轮)的第二次序、第四次序、第六次序共3个次序(详见附件),具体的现场选房时间待区工作安排确定。
符合第六批(第一轮)分配的被安置人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土整)办公室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7日止
咨询时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7日止
(9:00-12:00;14:00-18:00)
咨询地点: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5号楼402室
咨询电话:(0755)88212985
特别提示:现场选房时间及地点工作人员将于现场选房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