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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5年 09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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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光明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2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4号),该文件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当前,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律师行业自身发展的需求,结合光明区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对原文件予以修订,旨在通过更加精准、合理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法律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5年9月19日—2025年10月20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8栋一层24-25号社区矫正中心,联系人:律师管理组,联系电话:0755-2342078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工作邮箱sfjsfk@szgm.gov.cn,邮件主题为“《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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