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的白花洞革命烈士纪念碑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施名称:白花洞革命烈士纪念碑。
二、地理位置:该设施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伯公坳山脚围肚村附近,南部为森林用地,北部为山体。
三、建设时间:根据史志记载及碑体碑文镌刻,经走访社区老党员、老干部及群众,白花洞革命烈士纪念碑确由白花洞人民群众于1992年倡议捐资修建,于1992年12月正式落成。碑底汉白玉碑文记载着周来友、周金和、谢马春和刘新友等10名战士的姓名、年龄、籍贯、入伍时间和牺牲时间等信息。
四、用地现状:白花洞革命烈士纪念碑范围用地现状为纪念碑、围栏及大理石地面等,目前主要作为文化遗产用地,承载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五、改扩建情况:2017年,白花社区对白花洞革命烈士纪念碑实施修缮亮化工程。
2019年10月,由政府投资建设总面积10073平方米的白花洞革命烈士纪念公园,改造后成为集瞻仰纪念、追思缅怀、文化传承、爱国主义教育、休闲活动为一体的现代化、公园化红色记忆品牌。
六、发展概况:2021年6月,被深圳市人民政府评为深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年9月,由深圳市委宣传部正式颁发挂牌。
2024年6月,被评为深圳市光明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七、保护级别:零散级。
八、保护责任: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在公示中如有异议,请致电:0755-29099103,朱小姐。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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