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光明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 业务类型 |
1 | 企点财税(深圳)有限公司 | 深光财许〔2025〕65号 | DLJZ44031120250024 | 许可申请 |
2 | 千城财税(深圳)有限公司 | 深光财许〔2025〕66号 | DLJZ44030620210015 | 机构迁入 |
3 | 深圳市新实基财税代理有限公司 | 深光财许〔2025〕67号 | DLJZ44030620220183 | 机构迁入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