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光明区知识产权领域第一批拟资助项目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各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8659552;
联系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大道光明科学城物质科学研究中心B1栋5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领域拟资助项目名单(第一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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