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有关安置房管理的相关规定,马田街道办本批次安置房分配对象按已公示顺序先后进行选房,本次公示的选房结果为第三、四、五、七次序选房结果。
此次的分配对象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咨询地点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咨询地点:马田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办(土整规划组)213室。
咨询电话:0755-21020912。
咨询时间: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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