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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第六批(第一轮)安置房补选顺序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5年 10月 1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新湖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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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第六批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新湖街道现对第六批(第一轮)安置房补选顺序名单进行公示。

  一、第一次序:2019年10月31日(含当日)及以前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二、第二次序:2019年11月1日(含当日)-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含石介头土地整备项目未分配首套安置房被安置人),以及石介头土地整备项目已分配首套安置房被安置人(仅能选择羌下松园居的安置房);

  三、第三次序:2020年9月1日(含当日)2021年2月28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四、第四次序:2021年3月1日(含当日)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五、第五次序:2022年1月1日(含当日)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六、第六次序:2023年1月1日(含当日)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七、第七次序:2024年1月1日(含当日)-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且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

  第六批(第一轮)安置房补选由光明区统筹开展现场选房,根据新湖街道被安置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结合第六批(第一轮)补选的申请情况、被安置人信息登记以及安置房申报情况,新湖街道涉及第六批(第一轮)补选的第四次序(详见附件),具体的现场选房时间光明区政府工作安排为准

  符合第六批(第一轮)补选条件的被安置人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土整)办公室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

  咨询时间: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

  每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地址: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5号楼402室

  咨询电话:(0755)88213402

  特别提示:新湖街道现场选房具体时间及地点工作人员将于选房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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