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安置房分配相关规定,玉塘街道本批次本轮次补选被安置人按签约时间等先后进行排序,共分七个次序:
第一次序:2019年10月31日(含当日)及以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补偿安置协议书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协议书》)的,按照“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确定选房排序;
第二次序:2019年11月1日(含当日)-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三次序:2020年9月1日(含当日)-2021年2月28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四次序:2021年3月1日(含当日)-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按照“先签约先交房先选房”的原则确定选房排序;
第五次序:2022年1月1日(含当日)-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按照“先签约先交房先选房”的原则确定选房排序;
第六次序:2023年1月1日(含当日)-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按照“先签约先交房先选房”的原则确定选房排序;
第七次序:2024年1月1日(含当日)—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被安置人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到玉塘街道办事处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
咨询时间: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咨询地点:玉塘街道汇东晟工业区第五栋12楼;
咨询电话:何工23405663,18938069104;
特别提示:分房工作人员将于选房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现场选房时间及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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