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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日期:2025年 10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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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按照每家服务银行具体承接的项目数量进行结算,每年合计上限不超25万元。

  二、响应供应商名称(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入围供应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上入围供应商即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付款费用以固定费率计算:汇划手续费为0.12元/笔;代理服务费率为0.018‰(单笔代理费最高不超过100元);垫付资金利息按实际垫付资金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折算为日息计付利息(如现行年利率0.35%,折算日息利率0.35%/360=0.01‰),由于代理银行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清算形成的垫付资金除外。

  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费用以25万元/年封顶,如实际收费超出限额,以各代理银行按上述计费方式计算所得实际收费占总收费的比例确定。每个服务期结束双方按实际发生业务量进行核算统计,作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费用的依据。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后续在协议期限内,如有新增符合人民银行认定资格的供应商向我局提交申请,我局审核无误后供应商即可获得入围资格,新增供应商入围公告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6楼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蔡工

  电话:0755-23199574

  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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