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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日期:2025年 10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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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美容美发经营主体:

  近年来,文身出现了“低龄化”现象,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文身容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未成年人生活和成年后的就业,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为规范全区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我们真诚地发出以下倡议:

  1.坚守法律底线,拒绝违规文身。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2.亮明服务准则,履行核查义务。提供文身服务的美容美发主体,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文身,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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