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科学城关于打造创业友好型 青年发展型城区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及操作规程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各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能力、影响力品牌及合规情况等因素,拟选定以下2家机构为合作单位:
1.浙江海角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深圳市光明科学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现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88212159
办公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342C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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