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安置房分配工作部署,本批次安置房被安置人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共分十个次序:
第一次序:2017年6月30日(含当日)前签订《协议书》的;
第二次序:2017年7月1日(含当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三次序:2018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四次序:2019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19年10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五次序:2019年11月1日(含当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六次序:2020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1年2月28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七次序:2021年3月1日(含当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八次序: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九次序:2023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第十次序: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签订《协议书》的。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第六批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规定,选房顺序按照“先签约先交房先选房”原则确定,凤凰街道符合本批次安置房分配的被安置人分别于第三、第四次序参与选房(详见附件),具体现场选房时间待区工作安排确定。
符合第六批第二轮安置房分配的被安置人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凤凰街道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1.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
2.咨询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长路1009号金洪大厦2栋7楼(土整组)
3.咨询电话:13760461126(刘工)
15112409505(彭工)
4.咨询时间: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特别提示:工作人员将于选房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现场选房时间及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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