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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区长圳保障房片区学校扩建工程项目(连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的公众意见征询

日期:2025年 12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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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长圳保障房片区学校扩建工程项目(连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公园绿地1054.3㎡;迁移城市树木29株,均为公园树及河道树

  (四)项目位置:凤凰街道同业路与科裕路交会处南北两侧,同观路上方

  (五)种植地点:凤凰街道鹅颈水巡河路两侧

  二、申请理由

  经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概算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长圳保障房片区学校扩建工程项目(连廊)因连廊建设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54.3㎡,迁移城市树木29株(均为河道树及公园树),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王工 电话23420925;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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