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确保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深光府规〔2025〕5号)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12月18日已审核通过并纳入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库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库入库名单(截至2025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11楼。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示。
附件: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库入库名单(截至2025年12月18日)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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