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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5年 12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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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光明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结果如下:

序号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业务类型

1

深圳市金城安科技有限公司

深光财许〔2025〕79号

DLJZ44031120250035

许可申请

2

深圳市和盛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光财许〔2025〕80号

DLJZ44031120250036

许可申请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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