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落实省、市统一工作部署,现将光明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登记未公布的124处登记对象予以公布为光明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请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各相关部门在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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