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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文化公配物业社会化运营项目意向公开

日期:2026年 01月 0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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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项目名称:1.宏发万悦山名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2.林泉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3.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三)标的类型:5-10年运营权(含建设改造期)

  (四)预算金额:0元

  二、项目概况

  (一)宏发万悦山名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春熙路233号宏发万悦山名庭4栋109、201,建筑面积1008.4㎡,使用面积834.23㎡,简装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0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3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00㎡。

  (二)林泉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凤凰社区皇新路59号林泉居3栋配套01层、02层,建筑面积1521.82㎡,使用面积1485.4㎡,毛坯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5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5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150㎡。

  (三)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东坑社区科能路58号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3栋131,建筑面积2000.5㎡,使用面积1962.29㎡,简装交付。项目要求配建不少于150㎡的阅览室,不少于1000册图书,配置不少于6个30㎡以上的文化功能室,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面积不超过200㎡。

  以上项目允许建设改造期6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计。项目均可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详见附件2),不得影响免费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收费服务一般不超过全部服务内容的30%,在公众利用高峰时段(工作日夜间、周末、节假日)内开展的服务不超过同时段服务内容的50%。单个项目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除春节外的周末、节假日单日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工作日夜间(18:00-23:00)开放不少于2小时。

  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指简餐水饮、文创销售等辅助性配套服务,禁止熟食加工,销售重气味食品。

  场地不收取租金,运营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场地改造、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无运营补贴,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

  三、预计时间

  2026年2月

  四、意向材料要求

  (一)申请单位(非个体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组织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或其他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提交企业信用信息材料);

  (三)参与本项目申报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交企业信用信息材料)。

  有意向的企业填报项目申报表并附以上材料,于2026年1月31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759

  联系邮箱:wgltwyk@szgm.gov.cn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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