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光明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及《光明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特此公告。
1.深圳市光明区管乐协会
2.深圳市光明区羽毛球协会
3.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书法协会
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菲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5.深圳市光明区培正教育培训中心
6.深圳市光明区新湖安全生产协会
7.深圳市光明区金田深加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8.深圳市佳保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9.深圳市光明区新锦程培训中心
10.深圳市乐创职业培训中心
11.深圳市光明区明德午托中心
12.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小神童午托中心
13.深圳市光明区彩虹午托中心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6年1月6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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