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31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党组(以下简称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8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标尺,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既是对统计工作的“政治体检”,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对症良方”。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侥幸心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在组织整改落实工作中,局党组坚持“一盘棋”思维,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具体办、督查小组跟踪督”的闭环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均按照既定计划进行整改,并将持续推进,督促落实。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经常性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学习氛围愈发浓厚。二是学习深度有效增强。局党组以持续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光明区工作实际,做好月度、季度统计分析。后续将持续巩固学习成果,确保理论学习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学习发言质量与工作贴合度得到提升。中层干部发言内容更为“精准聚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有效提升了学习成效。
2.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决策参谋作用
一是扎实推进新兴产业课题研究。全力摸清产业发展现状、核心技术瓶颈、人才需求结构等关键信息,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需求清单,为课题调研提供翔实资料,让课题研究更贴合产业实际、更具实用价值。二是构建系统监测体系,着力提升新兴产业统计分析质效。将“8+5”产业集群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纳入重点统计监测范围,实时跟踪产业产值、研发投入、项目进展等核心数据,确保及时捕捉产业发展动向。三是通过组织、延伸、拓展相关专业培训学习,业务人员素养不断提升。
3.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一是开展统计执法专项培训。组织局内业务骨干、全区各部门、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开展专项法治培训,积极完成执法任务。二是积极响应统筹执法工作。通过联合执法,观摩其他执法单位相关做法,以实践带动学习。三是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市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培训,提高执法员文书制作能力。
4.增强对企业统计培训宣传效果
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科学安排培训地点,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在培训中加强与企业交流,帮助企业理解统计指标含义,了解填报流程。二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将国家、省、市统计局制作的各专业相关报表知识制度下发至各街道及企业,为企业学习统计知识提供便利。三是送学上门,加强对企业的“一对一”指导服务。坚持统计服务质量提升,对企业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
一是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相关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召开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统计领域相关舆情,研究部署舆情应对工作。二是专题学习意识形态领域内容,并组织党组成员及领导干部开展讨论,加深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增强意识形态领域防范意识。三是邀请区委宣传部赴我局开展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加强全局人员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二)重点领域监管方面
6.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一是印发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二是公车使用前需在广东公务出行APP进行申请,待公车管理员审核通过方能使用公车,结束后及时登记公车剩余油量、里程等信息,每月使用费用以及月度行驶里程数录入公车管理系统。三是完善公车使用信息登记台账,登记使用时间、事由、地点、使用人、管理人、归还时间、停放地点、行驶里程等信息。
7.强化采购管理
一是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按现有采购计划开展业务,并对采购流程制定流程图。建立审查机制,通过多人员、多方位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参加采购业务培训,集中开展内控业务专题培训。三是规范完善采购内控制度。更加严格执行“预算审批-签订合同-履约实施-评估验收”采购程序,采购流程规范性显著提升。
8.统筹指导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一是印发相关统计填报指导制度。通过制作清查填报指南和普查填报指南,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自主填报。二是推广统计电子台账。协助企业将台账快速转换成需填写的内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统计数据填报错误率。2025年已实现辖区“四上”企业电子台账100%覆盖。三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派驻街道指导员,建立填报群。安排专人全天候接听经济普查热线电话,办理民意速办平台工单,及时、高效解决企业难题。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党务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党员储备力量持续壮大。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干部队伍储备了充足的新鲜血液,形成了青年干部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党支部积极培养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推进各环节工作,培养联系人精准帮带、支委会严格把关,确保了党员发展质量。三是持续加强党务工作规范管理,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务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精准发力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10.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是通过党组会的形式组织党组成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逐一明确表态的要求。二是制定并印发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明确民主推荐票具体认定标准等相关事宜。人事议题均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分析研判和动议,留存相关材料。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统计思想根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巡察整改要求举一反三,从思想层面深挖统计服务科技创新的堵点难点。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服务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履职动能,确保统计工作与科学城建设方向同频共振。
(二)健全长效机制,筑牢统计治理基础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秉持标本兼治理念,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数的长效机制,将制度执行成效纳入干部管理,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统计造假“零容忍”要求,推动统计工作与光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相匹配。以标本兼治的成效巩固整改成果,为光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三)深化成果转化,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将巡察整改与统计改革发展深度贯通,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创新统计新举措、监测新动能,核心聚焦深化成果运用。升级“数据发布 + 深度解读 + 决策建议”服务机制,编制产业集群发展、研发投入等专题报告,为“一城三区”建设提供统计数据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月19日-2026年2月18日。联系电话:0755-88215873;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9楼925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7;电子邮箱:tjjbgs@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党组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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