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明湖智谷重点产业片区配套道路工程(第二批)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883.9㎡,临时占用城市绿地367.9㎡,迁移城市树木29株(含行道树18株)
(四)项目位置: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
(五)种植地点:1、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
2、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玉路;
3、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
4、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路
二、申请理由
经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明湖智谷重点产业片区配套道路工程(第二批)工程因新建机动车道、迁移公交站台、新建地下管线以及接驳现状道路需永久占用城市绿地883.9㎡,临时占用城市367.9㎡,迁移城市树木29株(含行道树18株),不涉及古树名木、老树、大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王工 电话23420925;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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