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6年 01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光明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结果如下:

序号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业务类型

1

深圳市安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深光财许〔2026〕2号

DLJZ44031120260003

许可申请

2

深圳市丽源铭财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深光财许〔2026〕3号

DLJZ44031120260002

许可申请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1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