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赫马乐园(深圳)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递交终止办学申请,光明区教育局依法受理,拟进入注销程序,现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赫马乐园(深圳)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注销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电话:88210204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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