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对辖区特色产业园区的认定和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近期开展了光明区创建类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至2月3日(5个工作日)。
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园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6楼656B办公室,电话:0755-88211832)。异议材料须注明单位名称(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真实姓名(手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我局将对异议单位及个人信息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我局将结合实际需要,择机启动2026年第二批创建类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认定工作。
特此公告。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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