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高层次人才)配租结果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6年 02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字号:

  根据《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高层次人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要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就有关结果通告如下:

  一、配租结果

  本次共面向45名区级高层次人才配租4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由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会同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配租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三、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政策咨询请致电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0755-29102063;签订合同、选房等问题请致电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23696012。企事业单位配额问题请咨询相关主管单位。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74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11楼。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配租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2月9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