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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委员会关于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年 03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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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委员会开展了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2025年4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高位布局强化统筹领导。分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主动领办分管条线整改任务,形成“党委管总、分管专责、全警联动、同抓共改”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靶向施策细化落实措施。分局党委坚持从政治上想问题、作决策,从机制上找症结、提对策,严格对照上级标准,组织开展整改专题培训,明确由各单位“一把手”针对本条线的整改任务,组织研究整改具体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从严督导确保整改见效。分局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抓实干、靠前指挥,带头开展专题学习研究,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党委(扩大)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力推重难点事项整改进度,及时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分管条线内的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分局党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并督办落实整改工作,动态跟进整改进展,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以往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以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一是规范公务车使用。完善公务用车日常监督制度,落实车辆加油一车一卡规定,定期开展安全驾驶专题培训,提升车辆驾驶人责任意识。二是加强KTV、酒店等公安纳管场所监管。深化对涉黄违法犯罪场所和行为的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治理,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落实日常监管和明察暗访,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行为,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全警通报典型案例,提升全警规范执法、廉洁从警意识,持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风险预防,坚持抓早抓小,筑牢纪律防线。四是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依托两级执法管理体系,紧盯警情和案件处理重要环节,开展全量核查,倒逼提升执法水平。五是堵塞廉政风险漏洞。针对廉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漏洞,加强对民警宗旨意识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队伍“八小时以外”管理体系,压实队伍管理责任,净化队伍生态。六是加强警辅队伍管理。为每名警辅人员指定带辅民警和责任领导,明晰民警管理责任及管理要求,制定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纠正警辅人员苗头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2.严格落实以往审计指出个别问题整改。一是规范为车辆办理上牌。进一步完善车辆采购和日常维修保养加油管理制度,新采购车辆及时完成上牌,公安特种车辆及时办理临时牌,源头筑牢车辆安全管理基础。二是完善采购程序。完善分局合同管理办法,明确采购合同签订前审核流程,分局法制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避免产生合同纠纷。三是细化涉案资金处置和管理规范。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制定收取、保管、没收和退还等全流程操作规范,加强部门协同,开设涉案资金银行专户,优化线上办理流程,实现涉案资金缴纳、处置等环节的电子化高效办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方面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五学”联动,固化党委扩大会安排中层干部参学践学做法,持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干部党性修养。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警凝心铸魂,将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同公安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分局层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推动落实的主体责任,对照进度抓好常态化推进,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精准落地。三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警务机制改革、保障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扎实做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守纪,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2.积极响应民意诉求。一是推进基层治理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积极走访辖区企业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多方了解诉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进措施,有力压降盗窃、损财、打架斗殴等群众关切的刑事治安警情,实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二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调整更新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建立重点信访事项攻坚化解督导机制,定期派单跟进,提升信件办理质效。梳理易引发信访的问题类型,针对性建立提醒通报机制,源头有效治理,减少信访来件。三是提高民意速办件处理质效。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联合街道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动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组织提升办件能力专题培训,对民意速办件办理情况进行逐宗审核,切实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四是重拳打击电诈犯罪。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强大打击攻势,完善资金处置专班运作模式,梯次发起集群战役,提高追赃挽损效率,创新打击技战法,相关经验做法获上级肯定推广。

  3.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是净化校园治安环境。制定并严格执行校园高峰勤务督查规范,现场督导确保值守警力在岗在位,固化警校联动机制,信息互通,协同处置涉校警情,营造平安育人的校园环境。二是防范公共场所安全风险。现场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强化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指导,降低安全风险。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工作指引,对照指引分阶段落实督导检查,科学部署现场安保警力,保障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三是抓实抓细重点场所监管。对旅宿场所开展常态化检查,查处场所未落实实名登记等违法行为,联合社区网格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排查出租屋居住人员登记情况,压实各类场所治安主体责任,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四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纠纷隐患,及时向街道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送矛盾线索,开展联合调处,做好情绪引导、法治教育,实现分级分类化解稳控,矛盾化解效能显著提升。

  4.提升执法质效。一是规范涉企执法。建立涉企执法行为内部评查机制,规范涉企执法流程,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等涉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企业利益和市场秩序。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新型警务模式下的执法培训体系,开展案件办理专题实战轮训,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原因及薄弱环节,针对性开设培训课程,提升民警专业素质和规范执法水平。三是健全检察建议办理反馈机制。针对检察建议,明确处置反馈流程,跟进督导办理进度,定期提醒,确保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情况,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提升民警案件办理水平。

  (三)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是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分局党委定期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分局纪委定期召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党风纪律建设走深走实。二是优化纪检监督机制。做强分局纪检队伍,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分局纪委职能分工,选优增配纪检干部,提升线索核查办理水平,提高分局纪委执纪监督效能。

  2.强化正风肃纪。一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净化队伍生态。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育身边人,引导全警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3.纠治形式主义。一是精简发文。根据“短实新”要求,完善发文审核流程,加强对发文必要性及内容质量的审核,有效避免超规格发文、控制发文数量。二是精简会议。会议安排实行计划管理,明确各类既定会议的规模、数量和时长,召开计划外会议需严格审批,有效减少会议数量,切实为民警减负。三是规范考核项目。梳理各类需考核事项,全局统筹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闭环管理的考核体系,严控考核项目总量,让基层民警轻装上阵,聚力主责主业。

  4.优化招标采购流程、完善资产管理。一是严抓采购招标项目。安排专人统筹政府采购业务,落实采购招标全过程监督,细化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严格供应商准入审查,全面提升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全面梳理固定资产清单,书面通报入账情况,推动及时完成固定资产入账统计。统筹管理闲置资产,畅通内部调配及外部调拨机制,加强闲置资产交流使用。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规范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一是完善议事决策制度。细化分局层面“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具体程序,明确论证、评估等工作流程。强化督导检查,专项盯办分局各级党组织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提升各党组织落实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优化集体决策流程。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修订分局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对各审议事项做到会前充分调研论证、会中规范审议流程、会后持续跟踪落实,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规范项目决策审批流程,完善信息化项目立项程序,加强督导,做到重要信息逐级上报、集体决策论证充分。

  2.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流程。一是统筹做好警官选拔任用。安排处级警官带队开展“知事识人 序事辨材”专题干部调研,全方位、多角度考察干部履职能力,树立起“讲政治、比实绩、重基层、硬作风”的用人导向。优化警官选拔任用流程,推动分局警官选拔更加科学高效。二是健全年轻干部培育机制。深入实施新警培育“雏鹰计划”,落实“一人一档”跟踪培养,为每名新警配备带教警师,一对一开展“传帮带”,持续强化效果评估、选树先进典型,充分调动起青年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提高基础党务工作质效。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局党委专题研究明确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党组织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落实,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以“头雁堡垒先锋”项目为牵引,创建发挥骨干党员引领作用的“党员工作法”,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制定“党务耕耘者”培养计划,全面梳理分局党务工作者任职情况,探索建立党务工作者准入机制,细化党务工作者备案、准入考核和岗前培训要求,常态开展基础党务业务培训,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三是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完善《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明确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要求,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推动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各级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底册,将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列席参加组织生活,提升流动党员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分局党委将持续扛牢政治责任,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强化建章立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固化的工作经验,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光明公安各项业务持续走在前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特区篇章贡献更多的光明公安力量。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扛牢政治责任。自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分局从政治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从制度机制上找症结、提对策、固长效,把巡察整改融入政治建警系列工程、融入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使命、融入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切实把巡察整改焕发的精气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为推进光明公安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全面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题整改清零。分局党委将紧扣职责使命,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取得初步成效、仍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久久为功,强化跟踪督办、定期研究推进,有序推动整改事项清零销号,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清仓见底、反馈意见落地落实。

  (三)构建长效运用机制,深化整改成果转化。分局党委将继续坚定不移贯彻“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把巡察整改过程中积攒的经验转变为纠治积弊、提质增效的成果,通过改问题、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学习贯彻一批好的经验、巩固深化一批好的做法、健全完善一批好的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将巡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光明公安事业发展的强劲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3月13日至4月2日。

  联系电话:0755-84468713;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科林路333号光明公安分局,邮政编码:518107;电子邮箱:gmgaj@szg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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