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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 03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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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民政领域防风防汛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相关规定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我局2026年三防责任人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三防责任人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