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光明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轨道三期工程地铁6号线项目内一处不动产的补偿和拆除工作,因相关权利人经书面催告后,未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动产权注销申请,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整备涉及不动产变更、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5〕946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
拟注销产权登记的不动产(含土地)信息见附件。该不动产已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款已支付,现状已拆除,土地依法已收归国有。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嘱托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二、网上公告网址:https://www.szgm.gov.cn/。
三、公告时间:自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止。
四、异议受理
公告期间对于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到现场提出异议并提交书面材料。公告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异议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异议内容、证明材料。涉及委托的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公证书。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27122584。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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