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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区下村地块(18-03、18-08地块)项目迁移城市树木事宜的公众意见征询

日期:2026年 04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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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光明区下村地块(18-03、18-08地块)项目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11株

  (四)项目位置:公明街道公明北环大道辅路与水滨路交叉口西南侧

  (五)种植地点:公明街道下村地块(18-03、18-08地块)项目红线外绿地

  二、申请理由

  经深圳市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下村地块(18-03、18-08)项目因招拍挂需进行土地整备及“净地”交付,需迁移城市树木11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王工 电话23420925;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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