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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年 04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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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0〕7号)、《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光明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8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可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7楼(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755-88219749(联系人:岳小姐,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可将意见发送至邮箱:[tyjrswj@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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