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拒不交还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A616-0001宗地)一案,已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查终结,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于2026年4月3日向本单位申请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本单位决定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
二、案由
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拒不交还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A616-0001宗地)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6年5月8日14时3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2楼1250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的人员须在听证当日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21142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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