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光明区万丈坡幼儿园项目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及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25.68㎡,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1㎡;迁移城市树木1株,为行道树;砍伐城市树木2株,均为行道树。
(四)项目位置:光明街道华夏路与春熙路(规划万丈坡路)交会处南侧
(五)种植地点:光明街道春熙路
二、申请理由
经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光明区万丈坡幼儿园项目因开设永久机动车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及工程施工需永久占用城市绿地25.68㎡、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1㎡、迁移城市树木1株(行道树)、砍伐城市树木2株(均为行道树),不涉及古树名木、老树、大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5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王工 电话23420925;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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