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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2026年第一批次)的通告(住保租〔2026〕011号)

日期:2026年 05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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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开展光明区2026年第一批次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小区名称

小区位置

户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数

合计

凤凰英荟城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路和光侨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房二厅

70左右

25

711

三房二厅

85左右

165

100左右

452

四房二厅

150左右

69

深业云筑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大道与长春路交汇处东侧

二房二厅

70左右

3

6

三房二厅

85左右

3

红坳新居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丰城路与科泰路交叉口西南侧

三房二厅

80左右

97

278

100左右

153

四房二厅

118左右

28

星河天地华邸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路与丰安路交汇处

三房一厅

86左右

40

40

明皓府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与科裕三路交汇处

三房二厅

110左右

560

719

125左右

80

四房二厅

125左右

79

明汇府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振兴路与富利南路交叉口

三房二厅

100左右

177

177

钟表基地公寓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八号路与公明南环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一房一厅

50左右

67

67

安居鸣鹿苑(南区)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光侨路以南,科裕路以西

二房一厅

75左右

77

77

嘉禧苑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明西环大道西侧薯田埔路南侧

三房二厅

89左右

110

110

虹霓轩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科达路东侧薯田埔路南侧

二房二厅

80左右

321

321

星河天地花园二期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与光安路交汇

三房二厅

85左右

34

34

小计

50左右

67

2540

70左右

105

80左右

770

100左右

1342

120左右

187

150左右

69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二、费用租金

小区名称

租金标准(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停车费(元/月)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元/月·平方米)

凤凰英荟城

22.2

2.73

200

0.25

深业云筑

24

3.5

200

0.25

红坳新居

24

2.53

200

0.25

星河天地华邸

28.8(住宅)

4.2(住宅)

250

0.25

明皓府

22.8

3.2

200

0.25

明汇府

25.2

3.25

200

0.25

钟表基地公寓

16.2

2.3

200

0.25

安居鸣鹿苑(南区)

22.2

2.9

待定,以备案价为准

0.25

嘉禧苑

22.2

3.2

待定,以备案价为准

0.25

虹霓轩

22.2

3.2

待定,以备案价为准

0.25

星河天地花园二期

27.6

3.8

250

0.25

备注: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标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物业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请承租企事业单位仔细查看各项目标准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等费用标准,结合单位申请人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费用标准。

  三、配租对象及顺序

  本次配租对象为在供应通告发布前进入光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库的在库企事业单位。各项目优先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项目所在街道的企事业单位配租,具体配租顺序详见下表:

供应项目

所在街道

配租顺序

凤凰英荟城

凤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凤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深业云筑

马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红坳新居

凤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凤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星河天地华邸

光明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光明、新湖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明皓府

马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明汇府

马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钟表基地公寓

马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安居鸣鹿苑(南区)

玉塘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玉塘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嘉禧苑

马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虹霓轩

马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星河天地花园二期

光明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光明、新湖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四、申请条件及配租标准

  (一)申请条件

  本次供应房源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申请,入住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2.申请人需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深户不受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中的年龄限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含购房优惠政策、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等),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配租标准

  结合房源实际情况,本次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1.二人及以上家庭或者申请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之一的,可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三人及以上家庭或者申请人具有博士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之一的,可配租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如有剩余可面向两人家庭或申请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之一的配租,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全部按照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3.四人及以上家庭或者申请人具有正高级职称、被认定为特级技师之一的,可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超出90平方米的部分,全部按照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4.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以合租形式配租;

  5.同一企事业单位可以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入住一套住房,每间卧室至少安排一人居住,申请人合租配租标准为:两人配租两居室住房、三人配租三居室住房、四人配租四居室住房。

  申请人自愿承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五、配租流程

  (一)单位认租

  光明区在库企事业单位可在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库(https://bzfsb.szgm.gov.cn:2443/phrmClient)中认租房源。网上认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00至2026年5月24日18:00(合计10天)。2026年5月24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二)资料审核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方案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房源情况、认租需求等确定配租方案。企事业单位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超出单位房屋配额的,本批次原则上不予配租。

  (四)公示结果

  配租方案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安居鸣鹿苑(南区)、明汇府、明皓府、嘉禧苑、虹霓轩项目由深圳市房屋租赁公司通知申请人开展选房、签订合同,钟表基地公寓项目由深圳市光明区建兴创新型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通知申请单位开展选房、签订合同,其余项目由深圳市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开展选房、签订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日内签订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更精准地服务,通用业务问题请拨打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咨询,专项服务问题(入库条件、审核等)请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0755-29102063(政策咨询)

0755-23696012(资格审核、租后等)

0755- 23416148(施工类企业)

0755- 23242735(工程服务类企业)

0755-88212740(燃气服务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755-88210447(工业类企业)

0755-88211311(国高企业)

光明区商务局

0755-88211643(商贸服务类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餐饮业)

0755-88211872(商贸服务类企业-批零)

0755-88215943(新引进企业)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0755-88210476(科技服务业企业)

0755-21388802(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

0755-88210472(入驻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科技企业)

0755-21388262(合成生物、生物医药企业;相关引进企业)

0755-23245713(机构院所)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0755-88213429(文化类、体育类、旅游类企业、文化产业园区或体育产业园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非营利性组织)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0755-23416250(医疗卫生机构)

0755-88212149(托育机构)

光明区教育局

0755-88219572(公办学校类、驻区高校类)

0755-23416253(民办学校类)

0755-23199637(幼儿园类)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0755-88214456(人力资源服务类)

光明区司法局

0755-23420783(法律服务类)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0755-29182279(金融类)

光明区委社会工作部

0755-88219741(社会工作服务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0755-88211081(市监服务类)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0755-88210029(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

  (二)投诉及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者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11楼。

  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重要提示

  (一)租金动态调整情况

  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根据本市经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二)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属于公租房轮候家庭的申请人,须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后,才能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备案登记及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期间承租企事业单位经营地迁出光明区的,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本次配租住房,承租企事业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三)周边风险情况

  凤凰英荟城临近地铁6号线长圳站、公交车首末车站、光侨路、工业园区及建筑工地,存在噪音、震动、粉尘、废气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深业云筑项目临近城中村,存在人员密集、车辆较多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红坳新居项目临近赣深高铁、广深港高铁和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可能存在噪音、振动、废气等影响,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星河天地花园二期、星河天地华邸项目周边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存在噪音、震动、粉尘、废气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明皓府项目临近地铁6号线薯田埔站、埃迪蒙托工业园,可能存在噪音、震动、废气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明汇府项目周边临近艾科维达等生产型企业、欢乐派对等娱乐性场所及学校,可能存在噪音、震动、废气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钟表基地公寓可能涉及噪音、粉尘、振动、废气等问题,请申请人(家庭)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安居鸣鹿苑(南区)临近地铁6号线长圳站、公交车首末车站、光侨路、工业园区及建筑工地,存在噪音、震动、粉尘、废气等影响,同时本项目部分房源为无障碍户型,已在房源明细表中注明,请申请人(家庭)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嘉禧苑及虹霓轩项目临近南光高速、公交车首末车站、工业园区及建筑工地,存在噪音、震动、粉尘、废气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

  (四)装修情况

  本次供应项目均为腾退再次配租房源,各项目房源装修情况和配套设施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学位情况

  本次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具体情况以光明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做任何承诺。春季学期属于学年中段,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规律,春季学期不开展义务教育转学插班申请。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工作一般在秋季学期(6月末7月初)统一开展。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本次供应项目均为腾退再次配租房源,申请人(家庭)可通过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情况查询系统自行查询房屋学位锁定情况。

  (六)停车位情况

  本次供应项目停车位紧张,请有停车需求的申请人(家庭)谨慎选择对停车位数量,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随着各群体的入住,停车位将更加紧张,承租人的停车需求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管理,遵守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实际停车位使用规则及情况,请咨询项目物业管理处。凤凰英荟城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33211530;深业云筑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1061196;红坳新居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299;星河天地华邸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583;明皓府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2666680;明汇府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536;钟表基地公寓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3190208;安居鸣鹿苑(南区)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286;嘉禧苑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509;虹霓轩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539;星河天地花园二期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3212360。

  (七)落户及办理居住证情况

  关于保障性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做任何承诺。

  建议有学位、落户、停车位等需求的申请单位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以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八)本次配租项目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九)剩余房源安排

  本次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各项目房源明细

  2.各项目户型图

  3.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4.各项目配套设施情况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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