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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季度光明区汽车保费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日期:2026年 05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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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由光明区人民政府主办,光明区商务局承办,活动开展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6月30日,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及二手车经销企业中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申领保费补贴。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开展时间内、在规定的第三方线上平台上传本人身份证、购买单辆汽车的发票、保单发票等证明材料申请补贴。机动车行驶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24:00前上传提交,完成正式申报,未及时提交行驶证完成正式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申领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限内购买单辆小汽车新车或二手车后,按相应汽车商业保险发票金额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最高1000元。本轮活动总预算4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活动资金使用完毕时,光明区商务局及时发布公告。

  三、适用对象

  1.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

  2.购车时间需在4月30日起至6月30日之间,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为准。

  3.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

  4.所购车辆为小汽车新车或二手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四、申请条件

  1.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及二手车经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光明区商务局对名单拥有最终解释权。

  2.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所显示的开具时间需在2026年4月30日起至6月30日之间;保单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6年4月30日起至6月30日之间;车辆行驶证登记时间需在2026年4月30日起至7月31日之间。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买方单位/个人”需为申请人,“卖方单位/个人”需为参加本轮活动的二手车经销企业。

  4.补贴申请人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5.活动期间同一辆汽车仅能申请1次汽车保费补贴。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士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交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2026年4月30日起至6月30日之间);

  3.保单、保单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2026年4月30日起至6月30日之间);

  4.新购车辆行驶证,行驶证发证日期需在2026年4月30日起至7月15日之间;

  5.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行储蓄卡(用于发放补贴);

  6.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

  六、申领流程

  1.实行“零跑腿,无纸化、线上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人通过第三方平台机构,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方式请关注将于近期发布的公告)。

  2.提交资料初步锁定补贴名额:申请人在7月15日之前,通过第三方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身份证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系统将对上传资料进行初判,提交成功后锁定补贴名额,2026年7月15日24:00后将停止新增申请。已成功锁定补贴名额的申请人需在2026年7月31日24:00前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完成正式申报,未及时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完成正式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该名额。

  3.材料复核: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退回材料;经复核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撤回申请;复核合格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补贴发放: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消费者提供的其名下银行账户。

  七、注意事项

  1.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车辆销售发票、车辆行驶证以及接受保费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保费补贴。

  2.保费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保费补贴。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其获得补贴资格(或收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是否适用本政策,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以虚假方式领取保费补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汽车经销企业自行与消费者协调处理,且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汽车经销企业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加后续活动的资格。

  4.汽车经销企业须对本企业为相关保费补贴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并承担相关责任。汽车经销企业不得骗取或协助骗取补贴,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5.本项补贴业务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6.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现中介机构代为申报,视情况采取取消申请资格等措施。

  八、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咨询电话:0755-88215945。

  3.邮箱:tczxzhb@szgm.gov.cn

  附件:光明区汽车经销企业名单

  附件

 光明区汽车经销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销售品牌

1

深圳腾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腾势

2

深圳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小鹏

3

深圳市东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比亚迪王朝

4

深圳中升宝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宝马

5

深圳市顺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长安、长安启源、深蓝

6

深圳市众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广汽传祺

7

深圳市深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吉利

8

深圳众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

9

深圳市东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比亚迪海洋网

10

深圳市永昌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奇瑞、永昌达

11

深圳羿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鸿蒙智行

12

深圳共熙汽车有限公司

零跑

13

深圳市晟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极狐

14

深圳长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汽本田

15

通利华(深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红旗

16

深圳市风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奇瑞风云

17

深圳市凯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领克

18

深圳市坦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坦克

19

深圳市铭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iCAR

20

深圳光明昊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昊铂

21

深圳市国曜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吉利银河

22

深圳市众睿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捷途

23

深圳市众祥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捷途山海

24

深圳市国畅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吉利银河

25

深圳市喜悦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汽奔腾

26

车和家汽车销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理想

27

深圳市天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长城哈弗、皮卡

28

深圳市华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MG名爵

29

深圳市睿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吉利睿蓝

30

深圳市凯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吉利远程

31

深圳市东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比亚迪王朝

32

深圳光明城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埃安

33

深圳市中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阿维塔

34

深圳市祥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长安

35

深圳尚品中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6

深圳中升之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问界

37

深圳市鑫粤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瑞一

以发布公告为准,光明区商务局对上述名单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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