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举行《数字光明建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数字光明建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3日15:00。
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听证参与人包括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陈述人1名,听证记录员1名,听证参加人9名。
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听证参加人自愿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名额,将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若报名人数不足,由有关部门推荐或邀请产生。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熟悉或关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相关工作;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将按有关规定公布其姓名、身份职业等信息)。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18:00(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自行填写《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报名。
1.通过电子邮件将材料发送至:zsjsjtck@szgm.gov.cn,邮件主题注明“数字光明发展规划征求建议听证会”。
2.将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数字光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听证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26室(邮编518107)。联系人:葛工,0755-88212020。
五、其他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提前准备好发言,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二)听证参加人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于2026年6月22日前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四)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调整听证会时间或地点的,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数字光明建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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