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关于遴选公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承办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6年 06月 1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字号:

  为加快推进光明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结构合理、主动发展的校长队伍,营造区域学校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令第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光明区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国内具有实力和特色且具备“中小学校长培训班”承办条件的服务与培训研修机构,以及能够开展相关教育人才培训研修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教育培训资质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独立开展校长培训的条件: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及经验丰富的管理服务团队;校长培训配套的食宿条件和现代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能够开展线上线下教学者优先。

  (三)近三年,承担过市、区级及以上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具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专项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培训项目管理经验优先。

  三、职责任务

  (一)调研、借鉴国内国际优质校长办学理念和实践,分析、拓展校长的专业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

  (二)聚焦当前教育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发具体战略性、高端性和引领性的校长培训课程;

  (三)深入挖掘优质校长队伍资源,建设促进校长专业发展的专家团队,含理论专家和实践专家;

  (四)根据项目要求,每年承接一定期数的中小学校长培训班,为校长梯队培养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权利待遇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将与获选的机构签署合作框架主体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要求,合作周期为一年,可视服务质量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各学校根据主体协议与遴选机构分别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培训费用根据参训人数和省市相关培训标准据实结算。  

  五、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

  1.申报单位填写《遴选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按说明提供相应材料。

  2.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23日下午17:00。

  3.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压缩成一份电子包,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jyjrs@szgm.gov.cn。申报书需提交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二)评审

  2026年6月24日,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获批通过的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签署合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55-88213439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提交材料清单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6年 6月 12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