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光明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结构合理、主动发展的校长队伍,营造区域学校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令第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光明区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国内具有实力和特色且具备“中小学校长培训班”承办条件的服务与培训研修机构,以及能够开展相关教育人才培训研修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教育培训资质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独立开展校长培训的条件: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及经验丰富的管理服务团队;校长培训配套的食宿条件和现代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能够开展线上线下教学者优先。
(三)近三年,承担过市、区级及以上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具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专项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培训项目管理经验优先。
三、职责任务
(一)调研、借鉴国内国际优质校长办学理念和实践,分析、拓展校长的专业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
(二)聚焦当前教育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发具体战略性、高端性和引领性的校长培训课程;
(三)深入挖掘优质校长队伍资源,建设促进校长专业发展的专家团队,含理论专家和实践专家;
(四)根据项目要求,每年承接一定期数的中小学校长培训班,为校长梯队培养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权利待遇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将与获选的机构签署合作框架主体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要求,合作周期为一年,可视服务质量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各学校根据主体协议与遴选机构分别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培训费用根据参训人数和省市相关培训标准据实结算。
五、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
1.申报单位填写《遴选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按说明提供相应材料。
2.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23日下午17:00。
3.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压缩成一份电子包,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jyjrs@szgm.gov.cn。申报书需提交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二)评审
2026年6月24日,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获批通过的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签署合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55-88213439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提交材料清单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6年 6月 12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