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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举行《光明区商贸服务业“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6年 06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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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将举行《光明区商贸服务业“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光明区商贸服务业“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22日15:00。

  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听证参与人包括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陈述人1名,听证记录员1名,听证参加人9名。

  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听证参加人自愿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名额,将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若报名人数不足,由有关部门推荐或邀请产生。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熟悉或关注光明区商贸服务业领域相关工作;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将按有关规定公布其姓名、身份职业等信息)。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18:00(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自行填写《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报名。

  1.通过电子邮件将材料发送至:shwjsmltk@szgm.gov.cn,邮件主题注明“光明区商贸服务业规划征求意见听证会”。

  2.将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商贸服务业规划征求意见听证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70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0755-88211872。

  五、其他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提前准备好发言,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二)听证参加人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将于2026年7月8日前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四)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调整听证会时间或地点的,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光明区商贸服务业“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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