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光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抓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现将光明区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通报:
2026年1-6月,光明区检察院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0件,中层干部填报17件,其他检察人员填报17件。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
下一步,光明区检察院将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链条,持续深化“三个规定”常态化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检察人员做到实事求是、应录尽录、准确填录。同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切实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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