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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商务局关于2026年光明区“食在广东 深圳之约”餐饮消费券活动乳鸽券商户报名的通知

日期:2026年 07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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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扩大居民消费的决策部署,助推辖区餐饮行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擦亮本地餐饮品牌。现拟开展2026年光明区“食在广东 深圳之约”餐饮消费券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启动乳鸽券参与活动企业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24时(后续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可动态调整更新)。

  二、申报条件

  (一)在光明区实际经营、依法从事餐饮业,并经营状态良好的法人企业。

  (二)提供“光明乳鸽”相关菜品,并具备稳定的出品能力。

  (三)严格遵守活动细则,诚信开展核销工作。

  (四)真实、准确向消费者解释、告知活动情况。

  (五)新加入企业应主动向光明区商务局提出参加活动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纳入参与活动企业清单。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门店菜单复印件(需清晰体现“光明乳鸽”相关菜品);

  (三)活动企业参与申请书(详见附件)。

  申报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申报。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于2026年7月13日24时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tczxzhb@szgm.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最终审核合格的企业名单将通过消费券活动页面展示;

  (二)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存在以下行为,将予以强制退出:

  1.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侵吞补贴资金或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2.经核实属于利用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冒领活动资金行为;

  (三)如发现参与活动企业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活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光明区“食在广东 深圳之约”餐饮消费券活动乳鸽券企业参与申请表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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