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由光明区人民政府主办,光明区商务局承办,结合辖区工业消费品和国家以旧换新活动情况,区商务局可对活动安排(包括补贴标准、实施时间、补贴金额、补贴品类等情况)进行调整。
一、活动时间
2026年7月至12月(开始时间以活动平台上线日期为准,结束时间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为准)。活动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区商务局可根据补贴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二、活动方式
(一)补贴内容和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参加本次活动的线上第三方平台门店或线下门店购买特定品类的产品,支付时可立即享受一次性减免补贴。补贴标准为:
每件补贴比例不超过售价的10%,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支付日期和销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须在活动实施期限内。
(二)补贴品类
区商务局可结合辖区消费特点、以旧换新品类等实际情况,在深圳市特色优品指导清单中自选补贴品类并组织实施。具体补贴品类如下(后续区商务局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中,电助力自行车、运动公路自行车、高端碳纤维运动山地自行车三类正在按程序推荐纳入全省品类指导清单,待正式纳入后再上线补贴活动,具体以深圳市商务局品类通知为准。
三、活动流程
本次活动实行“即买即享”,消费者根据个人需求领取补贴资格,通过线上线下活动平台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现金、立享补贴。销售企业组织垫付补贴资金,区商务局按照一定比例预拨付补贴资金。
(一)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进行消费
消费者通过参与活动的线上第三方平台,或者前往线下门店领取补贴资格,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
(二)预拨付补贴资金
区商务局根据活动平台企业提供的数据(首次预拨付需商户书面申请),每月按照不超过垫付资金的90%比例预拨付上一月份补贴资金。
(三)平台企业提供交易支付数据材料
线上线下平台企业向区商务局提供活动期间所有交易记录、支付记录、消费者信息等数据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为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提供交易和支付数据查询、导出服务,便于销售企业掌握交易及补贴情况。
(四)完成审核结算
区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消费者资格、销售数据、收单支付数据等进行审计,确定应支付给垫付补贴资金企业的补贴金额,经企业确认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完成资金结算。
四、活动参与商户
深圳市光明区内实际经营、且成功报名参与活动的零售行业企业,具体清单可在第三方平台活动会场查看,区商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活动管理要求
1.线上线下活动平台对接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系统,完成实名核验,数据上传,确保交易真实可追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2.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须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须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发票制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保持一致。
3.政策参与经营主体要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收集补贴产品数据,确保补贴数据归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律性。自主加强风险防范,有效防止骗补、套补行为。
4.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采取风险提示、约谈、暂停政策参与资格责令限期整改、追缴已发放补贴资金、取消政策参与资格等方式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未履行价格承诺,存在虚假折价、变相涨价、强制搭售等行为的;
(2)存在补贴资金管理安全风险,违反活动要求,突破补贴政策品类及标准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
(3)利用刷单套现、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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