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白花社区配套道路工程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432.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55.5㎡;迁移城市树木18株(含3株行道树)
(四)项目位置:光明街道白花社区
(五)种植地点:1.光明街道观光路;2.光明街道明政路;3.光明街道光侨路;4.马田街道根玉路;5.玉塘街道根玉路
二、申请理由
经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白花社区配套道路工程因新建道路及开设路口接驳观光路、光明白花路施工,需永久占用城市绿地432.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55.5㎡、迁移城市树木18株(含3株行道树),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王工 电话23420925;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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