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提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申请,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街道反映。
公示时间: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公示期为7日)
街道举报电话: 0755-27106040 邮箱:gongmggfwb@szgm.gov.cn
注:保障金额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扶助金、分类施保金;由街道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设置的社区公开栏及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公示,本次所有拟新增对象的信息都要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事项名称为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2026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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