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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年 07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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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1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6年3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在局党组会议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责任。研究草拟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议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进展。

  (三)强化统筹安排,做到真抓实改。制定了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扎实推进。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发挥党组织决策作用方面。结合近两年采购项目实施情况,梳理大额采购项目占比实情,修订局采购管理办法,调整了党组会审议采购项目额度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对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把关作用,提升采购事项审议覆盖面与监管力度。

  2.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贯彻局党组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更规范地开展议题表决决策工作,切实把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规范会议记录,做好会务工作。

  3.干部选任和日常监督管理方面。一是规范选人用人流程,梳理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易错易漏清单,细化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标准,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规范。二是严把干部任前审核关口,健全双岗双核审查机制,从严核查拟任用干部各类材料,持续营造规范严谨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三是抓实内部日常管理,修订完善请(休)假管理制度,细化假期类型、报批流程及佐证材料标准,并开展请休假专题培训,督促全体人员严格执行请休假审批制度。

  (二)关于人才支撑高质量发展方面

  4.引进培育企业博士后站点所需人才方面。一是深入实施企业博士后相关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在站博士后专项支持,提升企业博士后站点人才吸引力。二是精准搭建博士后人才对接平台,举办“百博行·奔光明”活动,现场设置企业博士后站点展示专区,组织博士人才前往企业博士后站点参访交流等,助力精准引才。三是加大企业博士后人才培育力度,启动博士后联合培养计划,联合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共同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强化人才交流和资源链接。

  5.人才政策落实方面。围绕政策解读、申报受理、资格审核等环节,开展“进企业、进高校”政策宣讲活动,确保各项惠民政策高效、规范落地。推动“人才码”等业务实现全流程线上受理,提升政策申报便利度,增强人才获得感。

  6.政策制定方面。一是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城发展人才需求,精准政策扶持。二是在新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上门走访、召开政策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建议,确保政策制定精准科学。

  7.人才政策宣传方面。一是点对点开展精准申报辅导,根据不同政策覆盖的群体范围,联合产业主管部门,摸排并辅导符合条件的对象申报人才项目。二是上门开展定制化政策答疑,针对不同人才类别所集聚的用人单位,联合区人才工作局、区住房和建设局等职能部门,主动上门解读政策。三是组织细分群体的人才服务活动,依托“智汇光明”系列品牌活动,根据不同人才群体的实际需求,持续开展主题细分、对象精准、内容定制的政策宣讲与申报指引服务,增强政策宣讲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关于编外人员管理方面

  8.监督作用发挥方面。一是立即启动有关单位核减程序,坚持立行立改,按程序完成有关单位员额核减工作。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印发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关制度,并督促各用工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9.招聘把关方面。一是立即核查有关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调查线上招聘流程异常情况。组织开展编外人员线上招聘自查自纠工作,指导各用工单位全面自查。三是统一开展一般专干招聘,强化招聘全流程管理,确保招聘规范高效、公平公正。

  10.编外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根据编外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有关文件,指导用工单位建立高风险岗位轮岗交流机制。二是健全岗位管理体系,研究制定编外人员岗位分类说明,指导用工单位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

  11.特聘专干素质与岗位匹配方面。一是立即核查特聘专干岗位关联度情况,指导用工单位核查特聘专干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针对性提出优化管理措施。二是提升特聘专干专业素养,印发加强特聘专干管理有关文件,指导用工单位加强岗位管理,督促个人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特级特聘专干入口把关,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岗位设置标准,强化招聘全流程管理,精准招聘高素质人才。四是指导用工单位强化对特聘专干的考核,督促用工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强化履职能力考核,以考核促进业务能力提升。

  (四)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

  12.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整治方面。一是强化统筹引领,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作为重点议题研究,定期对治理欠薪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强化督查督导,加强整治力度。二是强化沟通协调,依托工作专班机制,定期交流相关工作情况,强化沟通联系,推动问题化解。三是强化监察执法,组织对全区在建政府及国企项目全覆盖核查,针对发现隐患问题的项目发放执法文书,责令项目改正到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3.劳动仲裁质量方面。一是强化仲裁和诉讼办案信息共享、财产保全衔接、疑难案件研讨等裁审协同,凝聚“仲裁+法院”解纷合力;健全工作联络员制度,实现裁审信息互通,保障裁审工作顺畅衔接。二是完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联合区人民法院召开劳动争议裁审衔接联席会议,互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研判劳动人事争议发展形势,共同商讨、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审判中的重大事项,进一步统一类案法律适用口径和裁判尺度。三是常态化跟进劳动仲裁案件上诉及改判情况,对典型改判案件组织统一复盘,有效提升了劳动仲裁工作质量。

  14.劳动仲裁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配齐配强办案力量,选优配强派出庭庭长,按要求配备专职仲裁员,筑牢一线劳动仲裁根基。二是抓实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落实常态化业务交流学习制度,通过案例剖析和政策学习,研讨疑难案件,互学互鉴,进一步提升全区仲裁员办理重点、难点劳动仲裁案件的能力。

  (五)关于落实厉行节约方面

  15.书籍采购方面。一是开展采购流程培训,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开展采购业务学习会,明确科室采购职责及流程规范。二是修订完善采购等内控文件,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发挥党组在采购事项中的审议决策与监督把关作用。三是创新编外人员培训机制,优化培训实施方式,改变发放书籍的传统做法,盘活线上培训资源,全面提升培训质效。

  16.开展本职工作方面。一是强化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优化奖金兑付模式,在采购实施环节明确服务内容及要求,切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学习采购管理制度及典型案例,切实提升人员合规履职意识与业务能力,促进采购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统一招聘组织工作,优化统一招聘机制,明确采购阶段服务要求,支付结算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开展采购财务等业务知识培训,针对性学习采购、财务以及资产等规章制度,提高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改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双招双引”工作招商方式方法,积极采用登门逐一拜访、邀请机构前来参观光明科学城人才港等形式,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六)关于内控制度执行方面

  17.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方面。一是对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往年考核工作开展全面复核,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二是在制定相关基地政策过程中,进一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优化考核评价方式,严格规范补贴发放标准,实行分档差异化补贴,切实强化考核的导向作用,提升基地的建设运营质效。

  18.就业补贴监督方面。一是常态化组织经办人员参加市、区两级业务培训,围绕补贴审核、系统操作及就业跟踪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持续提升队伍专业水平。二是加强统筹补贴审核,做好政策咨询与流程指导及答疑,专人及时响应群众诉求,确保业务办理顺畅高效。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就业创业补贴交叉互查,保障补贴发放合法合规。

  19.合同履约方面。一是全面复盘近年劳务协作培训工作发动和开展情况,在后续开展同类型培训活动前,先征求目标人群培训意愿、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安排等,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适时开展相关培训。二是统筹抓实公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健全公益职业技能培训全链条管理机制,围绕宣传发动、报名审核、组织实施、过程监管、台账归档等各环节细化执行标准,推动培训工作规范实施。三是开展招聘活动前,走访调研辖区重点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收集企业招聘需求,并结合企业岗位专业需求,制定招聘活动方案。提前对接目标院校,根据企业校企合作意愿及人才培养需求,促进共建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四是加强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前,细化合同条款,合理设置量化指标。合同履约执行期间,严格落实合同条款,进行全流程监督。合同履约结束后,逐项对照工作内容进行验收,确保达到合同预期效果,并据实结算。

  20.规范项目验收方面。一是加强合同履约评价,组织学习培训局采购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履约评价的专业性。将人员配置情况列入验收报告和履约情况评价表,同时在新签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团队成员的最低人数要求及人员变动的处理机制等。加强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服务项目履约考核,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学习履约验收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二是规范项目验收报告,补充完善项目验收材料,全面梳理和完善采购招标等内控制度,加强对合同履约验收全流程监管,提升工作人员采购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第三方人员资质监督,建立交叉审核机制,在后续管理监理项目时,安排非本项目工作人员对监理台账、资料进行交叉审核,严格规范审核验收报告。

  2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方面。一是加强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项目服务监管,根据赛事实际情况,优化完善合同条款,列明履约验收材料,对照合同逐项核实服务指标完成情况,全过程督促赛事执行工作,提升项目监管效能。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对照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常态化、周期性盘点机制,明确盘点频次和工作要求。已按要求完成2025年度固定资产实地盘点工作,逐一补充粘贴规范的固定资产标签。三是加强台账登记管理,2026年以来全部合同已完整登记台账,合同信息实时可查。建立合同台账登记表,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动态更新支付情况。四是完善采购台账登记,完善局采购台账和科室采购台账,加强对采购项目的台账管理,项目采购开展时和验收结束后均及时更新采购台账。

  (七)关于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22.往来款项管理方面。一是相关往来款项已分类处置,全面清理。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对账机制,明确定期对账机制,做到往来款项日清月结,季度、年度实时对账,常态化核对清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局党组将继续担负好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持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整改工作的巩固提升。

  (二)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对已修订完善的制度,抓好学习培训和刚性执行。深入分析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三)持续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人力资源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7月22日至8月11日。

  联系电话:0755-88211509;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8号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7;政务邮箱:rzjbgs@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党组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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