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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光明区韦红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公示

日期:2026年 07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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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光明区韦红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递交终止办学申请,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依法受理,拟进入注销程序,现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韦红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中粮云景花园南区3栋246、247;

  办学许可证编码:教民144031170000509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红

  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7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深圳市光明区韦红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注销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电话:88210204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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