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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光明街道关于无主建筑物的公告

日期:2026年 08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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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迳口村百花谷幸福摄影旁,建筑面积139.08平方米1栋2层房屋(其中一个房角点F1:X,2518698.37;Y,496360.46),经调查,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现发布公告如下:

  相关建设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9月19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受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机关陈述、申辩,接受调查。

  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28号,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9099160)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届满,未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自行拆除的,视为无主违法建筑,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依法处置。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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