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出版物发行单位经营行为,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对深圳市方舟发展有限公司等18家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企业被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不得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630号区委二办111室,联系电话:0755-8821206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闻出版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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