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韦红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递交了终止办学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该机构终止办学,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韦红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中粮云景花园南区3栋246、247。
法定代表人:李伟红。
办学许可证编码:教民144031170000509号。
自公告之日起,深圳市光明区韦红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不再具备办学资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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