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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文化公配物业社会化运营项目意向公开

日期:2026年 09月 0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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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1.润明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2.伟城贤德瑞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3.九樾广场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4.光明科技金融大厦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5.林泉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6.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7.天泽玉河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8.安居瑾华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9.联想创新科技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0.电子雾化器产业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1.松茂御城雅苑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2.亚能帝迈联合大厦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3.深业颐瑞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4.联发悦尚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5.甲子塘金洪名筑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6.金硕臻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7.中粮云景广场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18.天汇城影剧院社会化运营项目

  (二)运营期限:政府物业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不超过10年(含建设改造期)。

  二、项目概况

  (一)润明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公明街道上村社盛明路33号润明居1栋(B座)1、2层P05,建筑面积1005.02㎡,使用面积944.28㎡,简装交付。

  (二)伟城贤德瑞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炮台路31号伟城贤德瑞府1栋裙楼配套二01层P01,建筑面积2313.27㎡,精装交付。

  (三)九樾广场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新湖街道荔湖社区科学大道898号华侨城九樾广场2栋01号,建筑面积1007.25㎡,使用面积880.77㎡,简装交付,无照明。

  (四)光明科技金融大厦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与光源二路交汇处东侧光明科技金融大厦裙楼205,建筑面积1507.94㎡,使用面积913.22平方米,毛坯交付。

  (五)林泉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凤凰社区皇新路59号林泉居3栋配套01层、02层,建筑面积1521.82㎡,使用面积1485.4㎡,毛坯交付。

  (六)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东坑社区科能路58号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3栋131,建筑面积2000.5㎡,使用面积1962.29㎡,简装交付。

  (七)天泽玉河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玉塘街道玉律社区松白路3048号天泽玉河府1栋裙楼2层30号,建筑面积1001.36㎡,简装交付。

  (八)安居瑾华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光育路117号1栋裙房38号,建筑面积1021.01㎡,简装交付。

  (九)联想创新科技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新湖街道荔湖社区荔都路与楼二工四路交汇处5号楼4、5层,建筑面积2013.29㎡,简装交付。

  (十)电子雾化器产业园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塘尾社区长尾山路与元登路交汇处长尾山路19号千焱大厦3栋2层02、3层02层,建筑面积2204.68㎡,简装交付。

  (十一)松茂御城雅苑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塘尾社区松白路与高墩南路交汇处1栋裙楼01层79房号,建筑面积1510.46㎡。

  (十二)亚能帝迈联合大厦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科裕一路以东,科裕六路以南,3、4层,建筑面积1000㎡。

  (十三)深业颐瑞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新湖街道楼村社区规划翠辉路与规划建昌路交汇处西北角1栋配套半地下一层3号,建筑面积1506.41㎡。

  (十四)联发悦尚居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新湖街道科韵社区规划光辉大道与楼环路交汇处西南侧1栋2单元1-2层61号,建筑面积1501.58㎡。

  (十五)甲子塘金洪名筑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光侨路于东长路交汇处东北侧2栋配套02层01房号,建筑面积1501.42㎡。

  (十六)金硕臻府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新湖街道光辉大道737号1栋配套02层01房号,建筑面积1503.24㎡。

  (十七)中粮云景广场文化活动室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松白路与创维路交汇处(中粮云景广场)3栋217和4栋212,建筑面积2712.02㎡。

  (十八)天汇城影剧院社会化运营项目

  位于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大仟里购物中心B区2层-4层,建筑面积528.57㎡。

  以上项目允许建设改造期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计。项目需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同时可开展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运营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场地改造、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无运营补贴,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

  三、意向材料要求

  (一)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或其他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提交企业信用信息材料);

  (二)参与本项目申报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交企业信用信息材料)。

  有意向的企业填报项目申报表并附以上材料,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759

  联系邮箱:wgltwyk@szgm.gov.cn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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