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2号)第二十条以及《深圳市光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现依法对原公明“两规”处理办申报人麦基民历史违建私房“两规”档案内2007年出具的《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队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妥善处理的,我队将依据上述规定,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工作。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雪仙丽工业园二号楼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221室;
联系电话:0755-29428694;
公示期: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8日;
特此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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