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光明大道西侧(华裕路-观光路)慢行道路改造工程占用城市绿地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143.6㎡。
(四)项目位置:光明街道光明大道西侧(华裕路-观光路)
二、申请理由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重点工作部署会议纪要》,光明大道(华裕路-观光路)慢行道现状断面宽度约2.3~4.4米(人行道约2.0米+非机动车道约2.4米;无非机动车道窄处宽约2.3米),尚不满足深圳市最新地方标准《城市道路设计标准》SJG 69-2024的规范要求;同时光明大道与聚丰路交叉口目前无非机动车道,人行通行空间不足,行人与非机动车通行空间不满足规范要求,导致人非混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故需申请永久占用城市绿地143.6㎡。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8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王工 电话23420925;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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