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光明区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项目箱涵及周边道路衔接工程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及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奥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542.48㎡,临时占用城市绿地743.43㎡,迁移城市树木26株,砍伐城市树木16株(其中公园树木3株、河道两侧树木13株)
(四)项目位置:光明街道河心路、东周文化公园
(五)种植地点:公明街道公明北环大道辅路道路附属绿地
二、申请理由
经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东明大道(华夏二路-河心路)项目箱涵及周边道路衔接工程因道路工程、箱涵工程、交通疏解便道及红线边挡墙高差整治施工需永久占用城市绿地542.48㎡,临时占用城市绿地743.43㎡,迁移城市树木26株,砍伐城市树木16株(其中公园树木3株、河道两侧树木13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9日至2026年9月25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王工 电话23420925;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奥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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